问:如何衡量手枪的停止作用?手枪达到怎样的指标才称得上停止作用最好?
吉林刘航宇
答:由于手枪是近距离使用的武器,在瞬息万变的战场环境中,如果不将敌人一枪置于无力还手地步就可能死于敌手。因此,军用手枪性能特别强调停止作用。
各国通常把78焦耳作为使敌人丧失战斗力的枪弹弹头动能杀伤标准。北约也曾经对有效杀伤作出规定:进攻中的士兵中弹后30秒之内丧失执行战斗任务的能力即为有效杀伤。然而这些规定并不严密,停止作用的强弱不仅取决于弹头的形状、质量、口径、弹头命中目标时的速度,还应包括有生目标的个体特性等诸多因素。如具有同样动能的弹头命中目标后,弹头翻滚比不翻滚的杀伤效果高两倍以上;身体强壮的人比体质弱的人丧失反抗能力的时间会延长。
定量衡量手枪的停止作用,除了用78焦耳弹头杀伤动能和使敌人在中弹30秒之内失去战斗力外,还有以美军上校哈彻在1935年提出的相对停止作用指数这一概念来衡量的。表达式为:相对停止作用指数=枪口动能×弹头横截面积×弹形系数。式中的弹形系数取值:尖头被甲弹头为0.9,普通圆头弹头为1,平头弹头为1.1,空弹尖弹头为1.25。从中也可以看出,弹头口径越大,停止作用效果越好。一般认为,军用手枪的相对停止作用指数为25~40比较适中,小于25威力不足,大于40威力太大。
下面给出几种手枪的相对停止作用指数供参考,使用5.45×18mm PSM手枪弹的苏联5.45mm手枪为38,使用51式7.62mm手枪弹的54式7.62mm手枪为30,使用59式9mm手枪弹的59式9mm手枪为22.8,使用9mm巴拉贝鲁姆手枪弹的美国M9手枪为38.8,使用0.45英寸ACP手枪弹的柯尔特转轮手枪为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