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中国的95式5.8mm步枪,是否可以使用北约5.56mm枪弹?
北京顺义 唐春喜
答:你问的是枪弹通用的问题。这两种枪弹的口径一个是5.8mm、一个是5.56mm,口径不一样,不能通用。
枪弹的口径相同有可能通用。如51式7.62mm手枪弹是仿苏7.62mm托卡列夫手枪弹,两种枪弹的技术参数相同,我国发射51式7.62mm手枪弹的武器也可发射苏7.62mm托卡列夫手枪弹;而苏7.62mm托卡列夫手枪弹又是仿德国7.63mm毛瑟手枪弹,这两种弹的弹壳尺寸基本相同,弹道参数近似,可互换使用。因此使用51式手枪弹的武器,也可以发射毛瑟手枪弹。
枪弹的口径相同不一定都能通用,实际上绝大多数不能通用。如都是9mm口径的勃朗宁手枪弹、马卡洛夫手枪弹、巴拉贝鲁姆手枪弹、Action Express手枪弹等就不能通用。如果要使一种枪能通用两种及两种以上枪弹,一般要更换枪管,甚至对闭锁、供弹等机构也要作适当调整。
一般来讲,枪弹通用的基本条件是口径尺寸一致和弹壳尺寸一致。其他条件如弹壳材料、弹头形状和长短、弹头质量、火药品号、装填密度、装药量、底火采用伯尔丹式还是博克赛式,以及枪管膛线的旋向、导程等等,即使不同也可以使用。如美国M16A2步枪是为发射5.56mm口径的SS109弹设计的,不需要对枪作任何改动也可以发射5.56mm口径的M193弹和XM855弹,但武器的性能指标要有所降低。
这里讲的所谓通用,也就是说可以用,但总不如专用的性能好。一种武器研制出来以后,是否能装备,其技术经济性往往是决定性的因素,武器、弹药的通用化程度是一条非常重要的指标。因此,在武器设计中,对性能与通用化这两个方面都要兼顾并尽量缩小牵强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