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区,亦称大军区。是根据国家的行政区域、地理位置和战略战役方向、作战任务等设置的军队一级组织,是战略区域内的最高军事领导指挥机关。一般以领导机关所在地、辖区、地理方位或序数命名。战时负责领导和指挥本战略区和战略方向的一切武装力量。平时领导和指导本辖区内海陆空及二炮部队合同作战的指挥和所属部队的军事训练、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后勤保障,领导辖区内的民兵、兵役、动员工作和战场建设。是我军的最高一级的主兵种合成领导机关,在现行体制下,一般负责几个省市区的省军区和若干陆军野战部队以及其他诸兵种力量。
我军的大军区体制,基本上是按照原苏联军队的体制实行的。历史上,我军军区的概念与现在大军区的概念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的地方。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军事斗争和军队建设的需要,人民解放军的大军区进行了多次调整,大体上分为三个时期:建国初期的六大军区时期;1955年至1985年的十二大军区逐步调整为十大军区时期;1985年至今的七大军区时期。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共设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六大军区,与当时中央局和六大行政区的划分一致。这一体制仅实行了5年多。
解放战争后期,为适应战略决战的需要,1948年11月1日,中央军委发出通令,对全军的组织编制、番号作了统一规定,其中军区分为一级军区(即大军区)、二级军区、三级军区和军分区,实行四级军区体制,即在党的中央局相应的区域设一级军区,在中央分局相应的区域设二级军区,在省和行政区设三级军区在地(专)区设军分区。各级军区均以所在区域的地区或地点命名。
当时全国的战争状态尚未完全结束,全国的各级政权组织实行的是准战争状态组织形式。全国分为六个大区,这六个大区的党组织是六个中央局,直接向中央政治局负责。各个地区解放以后又相继成立了大区的人民政府或军政(行政)委员会。而在军队方面,在老解放区,还是保留原有的大军区。在新解放区,则根据进驻的野战军的情况,划分军区。同时,各个中央局与行政委员会和军区的主要领导人大多采取交叉任职的方式,例如,东北的高岗,既是中央东北局第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主席,同时还是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林彪则是中央中南局第一书记、中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和中南军区司令员。这样的组织形势能够独立、高效的领导所在大区的党政军各项工作,整合各种资源,统一调配。在完成土地改革、政权建立等工作的同时,还要着力解决消灭谍匪、保卫边防等军事问题。这样的组织形式在当时来说是行之有效的。
到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直辖的一级军区共5个,即东北军区、华北军区、华东军区、华中军区、西北军区。1950年1月,华中军区改称中南军区;2月,西南军区成立。至1950年7月,全国共有6个一级军区: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18个二级军区:山西、绥远、内蒙占、山东、浙江、福建、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川东、云南、贵州、甘肃、陕西、新疆 (1951年12月又成立了西藏军区);25个三级军区:辽东、辽西、河北、平原、察哈尔、胶东、渤海、鲁中南、苏北、苏南、皖南、皖北、赣西南、湘西、海南、川南、川西、川北、西康、陕南、喀什、迪化、伊犁、宁夏、青海;4个省军事部(军级):热河、吉林、松江、龙江。此时的一级军区与党的中央局和各大行政区的划分一致,二级军区已不再是中央分局所在区域。二级军区和三级军区已没有明显区别,二者隶属关系上是并列的,在级别上相差一级。二级军区领导机关大都由兵团机关兼,如许光达兵团(第2兵团)兼甘肃军区,杨得志兵团(第19兵团)兼陕西军区,杨勇兵团(第3兵团)兼贵州军区,等等;三级军区领导机关大都由军机关兼或改编,如第1军兼青海军区,第2军兼喀什军区,第10军兼川南军区,等等。各级军区的编制级别为:一级军区(野战军)、二级军区(兵团)、三级军区(军)、军分区(师)。二级军区和三级军区都隶属于一级军区,军分区隶属于二级军区和三级军区。
东北军区
1948年1月,东北民主联军改称东北人民解放军,分为东北军区和东北野战军,林彪任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辽沈战役结束后,林彪、罗荣桓率东北野战军入关作战,野战军机关与军区机关分离。东北军区机关驻沈阳,高岗任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东北军区为中国人民志愿军提供后勤保障,全力支援了抗美援朝战争。
华北军区
1948年5月20日,晋察冀军区与晋冀鲁豫军区合并组成华北军区,聂荣臻任司令员,薄一波任政治委员,徐向前任第一副司令员。
1949年10月1日,华北军区司令员兼京津卫戍司令员、阅兵总指挥聂荣臻向朱德总司令报告参加开国阅兵式的受阅部队准备就绪。
华东军区
1947年2月初,华东地区的人民解放军统一整编,撤销新四军兼华中军区、华中野战军,山东野战军和山东军区番号,成立华东军区和华东野战军。华东军区由陈毅任司令员,饶漱石任政治委员。1949年6月,华东军区机关与第三野战军机关合并(保留各自番号),统一指挥野战军和地方部队,军区机关驻南京。
中南军区
1949年5月,第四野战军领导机关在河南开封与中原军区机关合并,组成第四野战军兼华中军区,林彪任司令员,罗荣桓任第一政治委员,邓子恢任第二政治委员, 1950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军委1949年12月2日的决定,第四野战军兼华中军区改称第四野战军兼中南军区,1952年6月,中南军区领导机关移驻广州市;同时撤销华南军区,其机关一部组成广东武装工作部,连同广西、海南军区直接归中南军区领导。林彪任中南军区司令员,叶剑英任副司令员、代司令员,罗荣桓、邓子恢、谭政任政治委员。
西北军区
1949年2月1日,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区改称西北军区,贺龙任司令员,习仲勋任政治委员。1949年11月,贺龙率西北军区机关一部和第18兵团等部进军四川,后并入西南军区。11月30日,中共中央军委决定,西北军区与第一野战军合并,称第一野战军暨西北军区,彭德怀任司令员,习仲勋任政治委员,军区机关驻西安。